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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電價格聯動仍有空間 條件成熟將下調電價

發(fā)布日期:2015-11-06   來源:生意社   瀏覽次數:19
核心提示:中國醫(yī)藥化工網11月6日訊 煤電價格聯動仍有空間,條件成熟將會按照程序下調電價。 國家發(fā)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5日稱,按照目前煤
中國醫(yī)藥化工網11月6日訊

      煤電價格聯動仍有空間,條件成熟將會按照程序下調電價。

      國家發(fā)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5日稱,按照目前煤電聯動機制,將利用煤炭價格下降的空間,疏導一些結構性矛盾,條件成熟后按照程序報批后發(fā)布。

      許昆林還說,發(fā)改委正組織起草專項行動計劃,一些重點領域價格改革的時間表、路線圖要進一步細化,涉及近期熱議調價的天然氣價格改革,以及其他領域價格改革。

      煤價還在跌跌不休,最新一期截至11月4日的秦皇島港動力煤價格為370~380元/噸,同比下跌26.5%,比今年初520元/噸已經下跌150多元。

      同期,因煤炭價格下跌,發(fā)電企業(yè)日子好轉。前三季度,41家火電和熱電上市公司共實現凈利潤603億元,同比增長16%。

      近期有各種消息稱,上網電價或迎來今年內第二次下調。上網電價下調主要是考慮到煤炭價格持續(xù)走低,執(zhí)行煤電聯動的舉措。

      許昆林稱,按照煤電聯動機制,以年為單位、達到預設條件后執(zhí)行煤電聯動。他解釋說今年4月上網電價下調是執(zhí)行去年煤電聯動,今年以來煤炭價格持續(xù)下跌,給煤電聯動留出了空間,將在條件成熟后按照程序調整電價。

      許昆林還提出,未來將進一步完善煤電聯動機制。煤電聯動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。當時國家規(guī)定,以不少于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周期,若周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%,便將相應調整電價。

      2012年12月,國務院發(fā)布《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》完善煤電聯動機制,在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%時,以年度為周期,相應調整上網電價。

      煤炭價格從2012年開始跌個不停,不少煤炭企業(yè)人士呼吁實行煤電聯動。2013年10月和2014年9月,上網電價曾兩度下調,但跟煤電聯動無關,而且只是下調上網電價,并沒有同時調整銷售電價,兩次調整都是為了疏導環(huán)保電價矛盾。

      山西智誠達咨詢公司馬俊華總經理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稱,煤電聯動也是悖論,上網電價下調后,電力企業(yè)收入和利潤下降,煤炭價格也會承壓。

      許昆林稱,煤電聯動機制將在啟動試點、調價依據等方面進行完善,是當前的首要任務,目前已推出電煤價格指數,采價點覆蓋了全國30個省份。他認為,煤炭價格下降還有空間,條件成熟后會按照程序報批后發(fā)布。

      《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發(fā)布后,上網電價和天然氣價格調整的消息先后傳出。但對于價格改革的步驟和實施,并沒有更多細節(jié)。

      許昆林稱,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一直沒有停步,近來國際國內能源價格回落較多、供求關系寬松,給改革提供了機會。包括天然氣價格改革在內,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受體制機制多方面因素制約,不可能單兵突進。

      “天然氣價格放開的比重已經達到40%,并在上海建立了天然氣交易市場。”許昆林說,天然氣領域充分競爭格局還沒有形成,即便如此也將繼續(xù)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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